南京郵電大學重點學科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校發[2008]23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科建設是高等院校發展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是高等學校建設的核心,是提高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的關鍵,關系到學校的辦學層次、整體實力。為使重點學科建設管理更加科學化和規范化,促進學科建設快速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點學科建設的指導思想: 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學術梯隊建設為核心,以科學研究為基礎;優先發展特色學科,大力改造傳統學科,積極發展新興學科,努力拓展交叉學科,建設一批具有鮮明特色和優勢的重點學科,為江蘇省乃至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水平人才。
第三條 重點學科建設的原則:重點學科要體現“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重在建設”的原則,按照“南京郵電大學學科建設規劃”,分批分層次進行建設,重點支持建設一批國家急需的學科和特色學科,帶動其它學科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學校整體實力的提高。
第四條 重點學科建設的任務和內容:
(一) 培養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學術隊伍。造就若干名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的專家、學者,穩定和引進一批高層次的學術骨干,形成梯隊合理、富有朝氣、勇于創新的優秀學術團隊;
(二)優化資源配置。改善學科點的物質條件,促進學科的基地化建設,為學科建設與發展提供保障;
(三)提高科學研究水平。產出層次更高、數量更多的科研成果,大力培養標志性科研成果,不斷提升學校的整體競爭力;
(四)鞏固和發展學科優勢。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位點建設等方面尋求新的突破,為全校的學科建設起到示范和推動作用。
第五條 重點學科建設目標:
通過建設,使這些學科成為培養高層次人才、出高水平成果、解決我省乃至國家經濟建設、科技和社會發展重大課題的基地。提高我校學科建設的整體水平,提升我校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
我校的重點學科分國家重點(培育)學科、省級重點學科和校級重點學科三個層次??偟乃悸肥牵悍謱哟谓ㄔO,分階段達到一定目標。
國家重點(培育)學科的建設目標是:鞏固與提高原有學科優勢,爭取新的突破,進一步擴大在國內的影響。努力建成國內一流、國際有影響的學科,帶動我校相關學科建設,通過重點建設,爭取盡早成為國家重點學科。
省級重點學科的建設目標是:鞏固與發展原有學科優勢,繼續強化優勢方向并拓展其優勢,壯大學術群體,進一步提高學術水平與學術地位,不斷推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經過建設成為省內一流學科,爭取成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或國家重點學科。
校級重點學科的建設目標是:進一步加強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的培養,進一步發展壯大學術隊伍,強化科學研究,提高學術水平,擴大學科影響,加強綜合實力,加快發展速度,爭取成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或省級重點學科。
第二章 重點學科建設的條件及申報程序
第六條 校級重點學科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學科原則上應是國家目錄內的學科,并設有碩士學位點。
(二)學科具有3個或3個以上明確的、相對穩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中必須含有本領域的主干方向),研究特色明顯、突出,對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要意義。
(三)學科有一支結構合理、學術水平較高、團結協作、具有開拓進取精神且相對穩定的學術隊伍。高級職稱者不少于10人,其中正高職稱者不少于3人。
(四)學科帶頭人應具有正高職稱,各主要研究方向的學術帶頭人應具有高級職稱。
(五)學科帶頭人和主要研究方向的學術帶頭人學術造詣深,教學、科研水平突出,具有創新學術思想,組織管理能力強,辦事公正,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進取精神。
(六)學科帶頭人和主要學術帶頭人近三年來在本學科領域取得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科研成果,有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專著;承擔有國家級科研課題或多項省級科研課題,有較重要的研究成果。
(七)學術團隊科研成績突出,近三年有系列研究成果;有較多的論文、論著、技術成果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科研經費充足。
(八)學科具有較好的教學、科研條件;有較好的國內外學術交流基礎;運行機制良好;管理制度健全。
(九) 學科有較豐富的培養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經驗,培養質量較高,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成績突出。
第七條 申報程序
(一)校級重點學科由各學科申請,經掛靠院(系)簽署意見后向校學科建設辦公室申報,認真填寫《南京郵電大學校級重點學科申請表》,并提交有關支撐材料。
(二)申報材料經校學科建設辦公室審查后,提請專家評審,報學校黨政聯席會審核、確定,由學校批準公布。
第八條 國家和省級重點學科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管理機制
第九條 國家和省級重點學科實行主管部門、學校、學科三級,校級重點學科實行學校主管部門、學科二級,院(系)配合管理的管理體制。
第十條 學校成立南京郵電大學學科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學科建設工作;學校設立學科建設辦公室,掛靠研究生部,負責學科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校級重點學科與國家、省級重點學科建設周期相同,為五年。
第十二條 重點學科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強化重點學科建設的考核與評估。
學校對重點學科進行年度考核、評估和中期檢查。對于建設成績突出的學科,適當加大資助力度,并給予適當的獎勵;對于考核或評估不合格的學科,限期整改,對整改未見成效者凍結建設經費直至撤消資格。
第十三條 國家和省級重點學科建設期滿由相應主管部門組織評估驗收,學校配合。校級重點學科建設期滿由學校組織評估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學科,其學科帶頭人不能再作為學科帶頭人。
第十四條 學校對于重點學科撥專項經費進行建設,國家和省級重點學科建設經費主要來源于主管部門專項建設經費和學校配套撥款,在資源配置方面優先保證重點學科建設需要。
第十五條 重點學科建設經費主要用于改善學科發展的支撐條件,增強科學技術研究實力,鞏固和提高學科優勢。
重點學科建設經費使用要嚴格按國家、省和《南京郵電大學學科建設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校黨政聯席會議批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與本辦法相抵者,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研究生部負責解釋。